好吧。。为了荣誉。。
引用自 药随便吃 于 2008-6-11 11:55:56 发动的第24回合: ls小心啊
引用自 新新~! 于 2008-6-10 22:43:32 发动的第23回合: 改为屠此贴。
我靠 你胆子也太大了吧 没被和谐过???
公然屠示众帖
啊?!?!
引用自 Dota_Fan 于 2008-6-10 21:29:17 发动的第18回合: 老实做人,别做水人。。
引用自 little star 于 2008-6-11 21:46:57 发动的第28回合: 这个规定太严格了把
犯贱的小兽
小兽好有钱的呀.
现在很多人屠版啊。。。又不管了?
引用自 KuNta 于 2008-6-24 9:47:21 发动的第33回合: 现在很多人屠版啊。。。又不管了?